| 赫章县纺织品公司等3户已改制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出让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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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06 08:34 文章来源: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赫章县纺织品公司等3户已改制国有企业
国有资产出让办法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国有中小企业改革的意见》(黔府发[2004]16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县人民政府授权“赫章县国有资产出让领导小组”将对赫章县纺织品公司等5户已改制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公开拍卖。
一、拍卖资产情况
1、赫章县纺织品公司商场(乐清商场)一、二楼,框架砖混结构,参考建筑面积580.84平方米,仓库(乐清商场后面),砖木结构,参考建筑面积852平方米,占地参考面积349.6平方米,整体转让,起拍价350万元。
2、赫章县农机公司综合贸易大楼,框架砖混结构,总参考建筑面积1459.94平方米,其中:三楼临街门面5个,参考建筑面积267.32平方米,四楼商场参考建筑面积312.32平方米,一、二楼办公室和仓库参考面积880.3平方米;新仓库3间,框架砖混结构,参考建筑面积80平方米。整体转让,起拍价300万元。
3、赫章县商业贸易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大楼(商贸酒楼),砖混结构,参考建筑面积2037.92平方米(临近解放东路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门面,已被法院执行,不在拍卖范围),原餐厅改门面,参考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停车场占地参考面积708.32平方。整体转让,起拍价250万元。
4、赫章县蔬菜饮食服务公司解放东路1号门面,参考建筑57.08平方米,起价4500元/平方米。
5、赫章县蔬菜饮食服务公司解放东路2号门面,参考建筑面积31.82平方米,起价4500元/平方米。
6、赫章县糖烟酒公司桂花苑1号门面,参考建筑面积39.6平方米,起价6600元/平方米。
7、赫章县糖烟酒公司桂花苑2号门面,参考建筑面积39.6平方米,起价6600元/平方米。
8、赫章县糖烟酒公司桂花苑3号门面,参考建筑面积45平方米,起价6600元/平方米。
9、赫章县糖烟酒公司桂花苑4号门面,参考建筑面积45平方米,起价6600元/平方米。
10、赫章县糖烟酒公司桂花苑5号门面,参考建筑面积45平方米,起价6600元/平方米。
11、赫章县糖烟酒公司桂花苑6号门面,参考建筑面积45平方米,起价6600元/平方米。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其它经济组织、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买。
赫章县国有资产出让领导小组审查竞买人身份合法有效并收取履约保证金后,该竞买人即为合法竞买人。赫章县纺织品公司商场、仓库履约保证金60万元;赫章县农机公司综合贸易大楼履约保证金50万元;赫章县商业贸易开发有限公司(商贸酒楼)履约保证金50万元,赫章县蔬菜饮食服务公司每个门面5万元。赫章县糖烟酒公司每个门面履约保证金5万元;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在成交款中抵减,其它未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数退回,不计利息。
三、出让方式、时间及地点
若同一标的物竞买人超过2人(含2人)的,采取公开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为2007年9月26日,拍卖地点设在赫章县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若同一标的物报名竞买人不足2人(不含2人)的,该标的物拍卖取消。
四、竞买规则
(一)本次出让国有资产标的物为有保留价出让,保留价在公开拍卖会举行前半小时内,由赫章县国有资产出让领导小组确定并封存交拍卖会主持人,在公开拍卖会当场宣布。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
(二)国有资产标的物拍卖时,取得资格的竞买人在拍卖现场以举牌形式报价。增价幅度分别为:赫章县纺织品公司商场、仓库,赫章县农机公司综合贸易大楼,赫章县商业贸易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大楼(商贸酒楼)为5万元或5万元的整倍数,赫章县糖烟酒公司门面、赫章县蔬菜饮食服务公司门面为50元/平方米或50元/平方米的整倍数。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确定竞得人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本次国有资产转让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付款要求
竞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六、违约责任
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赫章县国有资产出让领导小组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对竞得人取消其竞得资格,竞得人还要按成交价的20%向赫章县国有资产出让领导小组支付违约金。
1、竞得人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成交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2、竞得人不按规定当场签订《国有资产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3、竞得人不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的。
七、转让附加条件
(一)赫章县纺织品公司商场(乐清商场)、仓库竞得人必须在背面开留1.5米宽(净空)通道,并改建楼梯,解决三楼以上住户通行问题。
(二)商贸酒楼及后面的停车场成交后,餐厅改门面部分自拍卖之日起半年后方可交付竞得人,停车场部分需执行法院判决至2015年元月1日竞得人方可收回,餐厅改门面之上的二、三楼拍卖后一月内交付竞得人。
(三)解放东路的两个门面2007年11月1日方可交付竞得人。
(四)农机公司综合贸易大楼拍卖一月后交付竞争人。
(五)赫章县糖烟酒公司桂花苑1号、2号、6号门面,需续履合同7年,即至2014年10月1日止,期间月租金增减幅度分别在原月租1000元基础上的20%内。3号、4号、5号门面需续履合同7年,即至2014年10月1日止,期间房租根据市场升或降。
(六)上述资产竞得后,改建、扩建一律按规划建设部门规定执行。
九、本办法由“赫章县国有资产出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赫章县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七年九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