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税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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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6-26 09:45 文章来源:赫章县国家税务局珠市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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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事项。
1、 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包括直接申报、邮寄申报、电子申报等,纳税人可选择直接申报及邮寄申报两种申报方式,电子申报暂未开通。
(1)、直接申报即纳税人直接到办税服务厅报送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办理纳税申报的方式。
(2)、邮寄申报即税务专邮申报。
纳税人可自愿选择一种申报方式。纳税人采取邮寄申报方式需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2、纳税申报期限
各税种的纳税申报期限具体如下:
(1)、按月申报的增值税、消费税,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于纳税期限满10日内申报纳税。
(2)、采用查帐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期限(含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会计报表)为月(季)后15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后2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无应税收入的,也应按照规定办理零申报。
3、纳税申报内容:
纳税人在申报期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相关纳税申报表,如实填写后报送纳税申报窗口,纳税申报表主要包括: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3)所得税汇总申报表;
(4)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
(5)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并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附送以下相关资料:
(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每月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报送《现金流量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附表等;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4)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5)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代扣代缴、代征、代售单位具体报送资料有: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2)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
(3)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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